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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检察院出台具体措施,立足检察职能致力服务保障宁夏建设黄河流域(中宁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2020-11-2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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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宁夏因黄河而生、因黄河而美、因黄河而兴。“天下黄河富宁夏”,黄河流域宁夏段是自治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地区,是自治区重要的经济带和经济主要增长极,也是人口主要聚集区、特色农业种植区和工业重点承载区。建设黄河流域(中宁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对于促进沿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美丽新宁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近日,中宁县检察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意见》和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中宁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立足黄河流域上游的中宁段全长68公里、流经9个乡镇、入黄排水沟12条、山洪沟48条,承载引黄灌溉4大干渠、6条干渠,提出中宁县检察院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中宁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1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分解48项具体目标任务,旨在为中宁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核心带上走在前、做表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具体措施》从强化政治站位、发挥检察职能、注重综合施策等3项明确12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责任担当

1.深化思想认识,准确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宁夏建设先行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现“生态立县”战略、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核心带上走在前、做表率提供司法保障。

2.坚持理念先行,牢牢把握战略定位、基本原则,聚焦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聚力主动承担建设先行区的职责使命。切实强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聚合监督职能,构建宁夏全流域生态保护“同下一盘棋”、跨县域检察联动“拧成一股绳”的检察协助新格局,以实际行动促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努力让黄河流域成为人水和谐生态带、高质量发展产业聚集带、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3.强化队伍建设,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建设先行区的能力和水平。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促进检察工作与建设先行区深度融合,注重人才培养,强化团队建设,推动科技手段运用,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实现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履职为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4.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加大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力度。坚持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全链条式打击”的高压态势,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5.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领域公益监督力度。把修复黄河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推动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持续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结合落实黄河安澜保障,强化部门合力,部署开展打击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小专项”行动,发挥公益诉讼的特殊作用,关注人文资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6.有效开展诉讼监督,切实做好黄河流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加强对黄河流域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审判、申请监督案件以及民事调解、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服务保障中宁枸杞、硒砂瓜、红枣等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破坏生态环境类案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产发展转型。

 

三、注重综合施策,合力提升为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司法服务保障效能

7.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准确把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通过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依法审慎办理企业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作,搭建外部协助平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努力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8.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积极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21条意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积极拓展涉贫困人员的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支付等领域的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更好地维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9.强化生态修复措施,全方位推动和探索开展督促生态修复补偿治理。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司法+督促生态修复”机制运用;助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的建立,坚持打击、修复“两手抓”,助力构建“补植复绿”工作机制、探索“多元化”修复方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10.深化“检察一体”机制,拓展建设先行区的生态保护的司法协作。依托内部业务部门统筹协调衔接、上下一体领导体制优势,强化智慧检察建设,主动加强与黄河流域(中宁段)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配合协作,建立健全清水河等入黄流域跨县域司法办案协作、工作交流沟通等常态化机制,实现黄河流域宁夏段检察机关信息资源共享、监督措施联动,最大限度提升监督质效,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监督合力。

11.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优化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推动各方参与先行区建设。主动融入县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黄河流域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关心支持;依法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专业技术支持、联席会议、结果反馈。积极开展黄河生态保护领域违法犯罪类案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齐抓共管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格局。

12.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依法维护沿黄区域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积极构建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宣传机制,积极开展黄河沿岸环境治理和湿地生态系统、土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营造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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